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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每天都对活阎王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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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番外·互不相欠,永不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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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做林清清。

  我出生在帝都四大百年世家中的林家,这注定了我的人生将是众星捧月、公主一般的待遇。

  直到后来遇见了酒心,那个让我只看了第一眼就心动无比的少年。

  可是那少年并不喜欢我,他甚至对我无比的厌恶讨厌。

  为了引起他的注意,让他也喜欢上我,那天晚上,我去了他师姐风瑶筝的家里。

  原本只是好心,想要给他钱,让他别再做那些绑架人的糟心事情。

  哪怕他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老老实实在我身边,我也愿意每个月付给他巨额的工资。

  可是他不知好歹,将我的好心当作驴肝肺,不仅不接受我的提议,竟然还对我大打出手,大骂我是烦人精,麻烦精。

  从小就没被人忤逆过的我,哪里受得了他这样对待,加上我脾气也非常火爆任性,一时没忍住,当场在他师姐家跟他干了一架。

  结果毫无意外,我不仅没打赢他,还得赔偿打架时对他师姐家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算是这样,我并没有因为他的拒绝而退缩,反倒像极了一只小强,越战越勇。

  在我和步晨景的订婚宴上,我自作主张地将他介绍给所有人,告诉大家他是我喜欢的人。

  我以为他心里多少会对我改变一些看法,一个女孩子、一个有着显赫家族身份的女孩子,那般主动追在他后面转,他心里一定会感动,或是开始留意我,在意我。

  可现实却给了我致命一击,我所做的一切不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

  在蓝家那位看似娇滴滴软软弱弱的小公主绿茶般出现在他视线里,他对我更是讨厌到了极致。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依旧未对我手软一分,当众打了我一耳光。

  还好我也不是吃素的,在他打完我之后,马上就将那一耳光还给了他。

  也正是这样,他离我越来越远。

  我一直都以为,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这句话是对的,也坚持着对他的喜欢,只要我和他都还活着,就不会放弃追随他的脚步。

  这样年轻的想法只持续到我的父母意外身故,我身后的世界轰然倒塌,一夜之间,我就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

  那天开始,我在他面前渐渐自卑起来。

  曾经我自认为高不可攀的林家大小姐身份,在世人的眼里俨然成了一个笑话。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靠着好朋友风瑶筝和她男朋友步凌风的帮助,重振林家,曾经要倒闭的林家很快重新崛起。

  为了能尽快侍应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尽快地重振林氏,我退了学,一心投身到工作中。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没有再站在他面前的勇气,而他也开始当起健身教练,事业上蒸蒸日上,我知道,我们再无可能。

  既然再无可能,那就安心地为了林氏卖命吧。

  我开始了相亲,不求对方长得好看帅气,因为对我而言,除了步凌风,再找不到任何一个男孩子能比得过我心中的那个少年。

  只要对方在帝都有着不容小觑的身家背景,能够帮助我林氏在帝都站稳脚,将林氏做到更好,对方是高是矮,是肥是瘦,都一样。

  终于,陈家的继承人陈晨进入到我的圈子里。

  他说,只要我嫁给他,婚后老老实实听他的话,陈家就会帮我把林氏做好,甚至比以前更好。

  我信了,也决定跟他在一起。

  也许是我犯贱吧,到这个时候,还想做最后的努力。

  我让风瑶筝将他约出来吃饭,想要当着他的面刺激他,看看他心里是不是真的没有我的一席之地。

  结果我还是想多了,林家出事以后,他看我的眼神更冷了。

  那种冷漠的程度,仿佛连我们曾经干过架那种事都未曾发生过。

  他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我。

  那之后,我彻底绝望。

  后来,就算我被人绑架到东南亚,辗转一圈,前来救我的人只是步凌风,他即便知道我身处于危险之中,对他似乎也未曾有过一丝一毫的影响。

  回到帝都,我终于开始真正的释怀。

  释怀我对他的喜欢,释怀我那颗不安分的心。

  从那时起,我的工作更加繁忙起来,有时候忙到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我和他更少见面了,时间久了,我甚至差点忘记我喜欢过那么一个少年。

  在风瑶筝昏迷的那段时间,我偶尔抽空过去看她,她醒来后的几天,我也找了时间去看。

  好巧不巧的是,还没跟风瑶筝说上两句,就听到他要来医院的消息。

  为了不跟他碰面,我只好提前离开,后来想想,也真是够狼狈的。

  他心里从来就没有过我,眼里也从来就没有我的身影,别说林家变故,我从高高在上的林家大小姐变成落魄千金他不会多看,哪怕我猝死在工作上,对他而言都是不痛不痒的。

  有时候也会回想起当初临时住在公寓里,我的堂哥林寻想要对我动手那个时候,原本已经离开的他突然又回来,在步凌风的下属沈邪赶过来之前先一步制服林寻。

  那件事,我一点也不会多想。

  虽然,偶尔也会奢望,也会幻想。

  已经多久没有见到他了,我也没去数。

  只知道他教练的名号在帝都越来越响,越来越多上流名媛富婆都排着队报他的课,为的仅仅只是能看到他一眼。

  也听说,蓝家那位小公主总是倒贴般去找他,至于他见没见,我不知道。

  想来,必定是见了,或许,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

  毕竟如他所言,蓝家小公主与我林清清不一样,人家清纯、善良,体贴人,娇弱的样子令所有男人都想保护。

  哪里像我,喜欢他还要跟他干架,看来我真是活该单身,活该没人爱。

  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是在那场无比隆重的世纪婚礼上。

  我看着风瑶筝穿着她婆婆亲自设计的婚纱礼服在缅国某位金姓大佬的护送下走上台阶,看着他作为伴郎站在新郎步凌风的身后,我的心情与我的面色一样平静,平静到令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有一天我在他的面前竟可以做到如此。

  不悲不喜,不慌不乱。

  也许风瑶筝也是好心,在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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