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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鬼市摆地摊那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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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八章 掌心雷神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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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这物件,此话不过是在压价罢了。

  “老板说笑了,外面值不值钱两说,在这个地方,只看东西好不好。”土行孙“嘿嘿”笑道,“您这么有诚意,随便给个价就是,行就匀。”

  我瞥都不瞥他,直接道:“没功夫喊价,你自己看着出。”

  土行孙阴白的脸色不自然地抖了抖,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妥协,伸手比划道:“十块。”

  在鬼市里出价,其实有多种讲究,除了拉手报暗价之外,开口给价,也分两种情况。

  比如几百几千的物件,那就是明码实价,而过万了,反而得藏着掖着,也就是将“万”藏成“块”。

  如果用本地话表达,那就是“皮”。

  这是由于最早的时候交易双方怕价格太大引起他人觊觎,后来渐渐地就变成了习惯。

  换句话说,这个铜鼓,土行孙要价十万RMB。

  至于所谓的临时改货币种类之类的段子,如果对方不想死,在这种地方,就不会出现。

  “一块都要不到。”我摇了摇头,但也没把话说死,“不过,这玩意有点意思,给个搭头,我可以出一块,再多就免谈了。”

  说完,我直接将东西丢回了他的挎包。

  意思很明显,就是连鼓带包,一块搞定。

  我早就观察到,一万已经是他的心理价位了,而且,我这么决绝,甚至连钱都拿出来了(经常往来这种地方,哪怕逃亡,也断不可能缺现金),他也就没有了磨洋工的心思,直接将包取下,一手拿钱一手将包塞给我,然后便退开三步,拱手道别,整个人就如同土行孙遁地一样,遁入黑暗,无影无踪。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这种包袱斋,和摆地摊还是有区别的,毕竟能明摆出来的,远不如不能明摆的烫手,后者是恨不能上手就倒,免得夜长梦多。

  尤其是在这种杀人不见尸的地方。

  另外,我要这个包也不是为了给他松口的理由,而是因为刚才我动用鲛珠的力量时,顺眼扫到了里面的夹层,也有“好东西”。

  也就是说,这个挎包,多半是他顺手牵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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