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我姓钟
貌地开口说道:“公子请讲。”
“刚才姑娘问初学者用什么样的毛笔合适,在下倒是有一些见解与心得想说给姑娘听。”
“对于初学者,有人会选择硬毫毛笔,因为相对于软毫毛笔来说,硬豪毛笔用起来好书写,可这也是有弊端的。”
“时间一长,习惯了用硬毫毛笔写字,再用软毫毛笔书写的时候,不少人会觉得无从下手,相反,软毫毛笔一开始用的时候,字会写不好,这很正常。”
“时间一长,把字体练出来了,再用硬毫毛笔也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对方说的非常认真,姜蜜也听得很仔细。
一番话说出来,姜蜜也了解了硬毫毛笔和软毫毛笔的利弊。
一旁的伙计听的瞪圆了眼珠子,张大嘴巴愣是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如果是小孩,还是先选用硬豪毛笔吧,毕竟孩子们的耐心有限,若总是发现自己写不好字,也会丧失信心的。”
白衣公子的话音刚落,旁边的伙计急忙开口复合。
“说的对,说的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刚才说了半天,我就是想表达这个意思的呀!”
姜蜜心中冷哼,你这马后炮,拍的倒是挺响!
刚才你要是这么说,我还至于整个人都一头雾水吗!
姜蜜强压着心中的不悦没有开口,一旁的姜甜却有些忍不住数落起伙计来。
“我说伙计,像你这么做买卖得失掉多少顾客呀,你是卖这东西的,这么对这毛笔了解的这么不清楚,你不是刚来的吧?”
伙计被说的不好意思,再次摸着后脑勺打圆场。
“这位姑娘,我来这里好几年了,可铺子里的生意火爆,我每天光顾着给人拿东西,哪有时间研究这些呀,还是这位公子是个读书人,一下子就说明白了。”
姜甜撇了撇嘴,直接甩给那个人一个大白眼。
姜蜜道过歉以后,又在那位公子的帮助下选了四只毛笔,这才离开。
姜甜是个直性子,刚一离开铺子,便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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