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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烬史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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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七章:齐城!太公楼!酱大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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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的佳肴自然难以诞生,而有这等佳肴的地方,比如眼前的太公楼,那高消费直接吓退了所有人,不吃也就不会知道会有如此好货。

  “欢迎光临太公楼,客官,请问几位?”

  “一位!”

  “好嘞,贵客一位,请上座!”

  “客官,请问吃点什么?我太公楼……”

  余烬打断了小二的口若悬河,太公楼的背景,他再清楚不过,哪里还需要小二哥的介绍?

  “……就来十份肉酱骨,对了,多放一点香精,嗯,告诉师父,加入红棘果的汁。”

  小二哥:???

  “客官,这……”

  “放心,我这不是给人吃的。”

  余烬知道小二想说什么,直截了当的告知了原因。

  小二哥:……

  来者是客,客人的要求只要合理,哪怕是太公楼,也必须的满足。

  再说。

  余烬这要求并不过分,很简单明了,而且不违法也不违背太公楼的宗旨,犯了忌讳什么的,纵然小二哥很纠结,却还是领命去了厨房。

  “这名楼还真是严苛啊!”

  小二的心理活动,余烬能猜出一二。

  他要的酱大骨,看似与这等拥有历史底蕴的名楼格格不入,好像是百年老店里出现臭豆腐一样,不是臭豆腐不好,俗话说,狗肉上不了酒席,终究要讲场合与合适。

  来太公楼的客人,非富即贵,要么是贵族,要么是身家不菲的巨贾,来这里要么是宴请,有公事或者正事,符合兔子家利益,酒桌饭桌上谈事,哪里是真的来吃饭?

  这些人,吃的自然是名菜,讲究精致,讲究品味,味道是重要,但摆盘,食材名贵甚至稀少甚至独一无二,更为重要。

  酱大骨这种东西,味重且肉多,更是不少肥肉脂肪,普通老百姓当然喜欢,本身平时一年到头吃不了几回肉,再加上平日里清贫从而没得吃而清淡,对他们而言,肥肉远比瘦肉好,又因为干的活儿费体力,重油重盐才更有力气,非常适合。

  余烬来太公楼点酱大骨,这看上去就像是在挑衅,远比到一个粤菜馆点麻辣为主的川菜还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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