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议论
挣钱往家里拿了,还将家里的钱拿去赌。她一个妇道人家,靠什么挣钱?”
“就是养点鸡鸭卖点蛋,一年喂一两头猪卖,再不济就是打点粮食换点钱。”李秀兰想着万大嫂过的日子就觉得累:“种点粮全靠她自己和孩子下地,男人都看不见踪影。卖粮的钱还得藏着点,若不然就被偷出去赌了。”
“是啊,你说我们家吧就是穷让大妹读不起书。”叶泉水叹息一声:“我有时候都觉得对不起大妹二妹,但是我尽了我的全力;而万老二,压根儿就没想过让孩子读书似的。要不是万大嫂,万香和那个小的估计学校门都跨不进去。”
“万香读了几年书啊?”叶佳荣忍不住问。
“你忘记了吗?和你一样只读了两年。”
因为叶佳荣不读书了,万大嫂也就没让她读了,早早的下地劳作操持家务当了半个顶梁柱。
有女儿洗衣做饭带着小儿子,万大嫂才有更多的精力去地里做事。
“他男人就一点儿都不管?”
叶佳荣没想通的是,这样的男人为什么不离婚,留着过年吗?
“大妹啊,你想得这么轻巧。”李秀兰也摇头叹息:“她娘家本来就穷,离了回娘家谁会收留。谁知道再嫁又会遇上什么人?”
总比这个好一些。
“那可不一定。”李秀兰道:“寨子里有一个姓林的女子,嫁第一个男人家境还不错。那男人头脑灵活会钻营小日子按说能红火,奈何那婆婆是个厉害的角色,看不上这个林妹子尽对她搓磨。她一气之下就离了,将儿子留给在了林家另嫁了一个姓万的。”
叶佳荣好奇的静等下文。
“嫁到万家生了一个闺女,婆婆又嫌弃得很,也是三天两头吵架斗嘴,日子过得糟心。”
又再嫁?
“对,又离了,将闺女留在了万家。”
叶佳荣想这样的女子是得多狠心啊,才会将自己的亲生骨血一个个的留下。
“最后嫁到了陈家,没爹没娘是个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