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零二章拆迁
“土地不是三十年不变吗?下了户口他那边也没有田土,所以就一直留在这儿的。”
叶佳荣点了点头。
这倒也是。
叶总记得这一年还会取消农业税交公粮。
洪富贵要来分家财?
洪大娘睡卧不安。
“我一个孤寡老太婆了,要那么多钱财也没什么用。”洪大娘抹着眼泪道:“我就是想不通,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他长大,一点良心都没有,现在还要来分我的家产,就是老头子在地下也想不通的。”
“洪大娘,您别难过。”
这都叫什么事儿呀?
要是没有拆迁这件事儿,洪富贵消失在老太太的生活中也无所谓。
但是,这会儿因为有拆迁了,洪富贵突然间诈尸,真正是让洪大娘防不胜访。
“洪大娘,按法律上的规定来讲,他确实有权利分财产。”
不管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养子女或继子女,都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养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只要没有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即便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也是可以继承养父母遗产的。因为收养关系还在,父母子女权力义务关系还在。
叶总突然间想到一个问题:“您说洪大爷临走之前有请村长留下过遗嘱?”
“有有有,我随身带着的呢。”
“那您翻出来我看看。”
老太太就去自己的房间里翻,最后找出一张泛黄的纸来。
上面是洪大爷临终前的遗嘱。
写得很清楚明白:因为本人无生育,抱养了一个男婴取名洪富贵,养到十八岁他找到了亲父母,回到了亲父母身边,这些年对养父母不理不问,重病也没有喝到他一口水。现决定,本人洪昌林和老伴钱召容的所有遗产在百年之后都捐给政府,由队长村长帮忙办理。
立遗嘱人:洪昌林、钱召容。
见证人:队长唐涛,村长郭有才。
立据人:林忠。
上面还按了手印。
透过这张遗嘱,叶总仿佛看到了那个生命尽头的洪大爷有多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