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最温情的审判
节,其兄的产业也可以作为其再嫁的嫁妆,刘放分文不取。
但刘傲,作为其兄的独苗,决不能沦为别人的继子,否则他对不起亡兄的在天之灵。等这孩子长大了,他也愿意立下文书,将自己一半家产,分给侄子,不使其为生计发愁。
刘放的行径,算得上仁至义尽,他与其兄之间的兄友弟恭,也着实当得起堂外的乡亲称道。
可刘张氏,却宁可将亡夫的产业,无偿赠给刘放,也不愿意与自己的儿子分离。且声泪俱下的恳求郑士利,法外容请,不要让孩子离开生母,她愿意一辈子为亡夫守节。
“老爷,人生于世,谁无父母。天下至痛,无非骨肉分离。妾虽是妇人,也颇知大义,怎会弃稚子于不顾。”
“小叔!傲儿才六岁,你就忍心让他失去父母吗?”
刘张氏泪如雨下,哭的很是伤心,小刘傲却拿着帕子帮着他娘擦眼泪。见儿子这般懂事,刘张氏哭的更伤心了,眼泪止不住的从两颊流下。
见此情形,郑士利对刘傲招了招手,示意其上到案前。抚着小家伙的肩膀,和蔼可亲的问他,是否愿意离开母亲,跟着叔父生活。刘傲看了看希翼之色的母亲、叔父,随即摇了摇头。
“郑按察,这事没有问孩子的,他才多大,怎么知晓其中利弊吗?”
刘放能不急吗?这位提刑按察使办案,不靠律法,靠人情,这怎么能行呢!当然,他也不怕郑士利恼火,合理合法,就是到京打官司,他也不怕。
可郑士利却微微一笑,很耐心的解释,《大明律》却有保护嗣子及家业的律法。但国法之余,也要坚固人情,所谓人情法理,不至偏废。
既然刘张氏为了儿子,愿意守节,那为什么要拦着呢?难道非要他们母子分离,心痛如刀绞一般,才是刘放的亡兄愿意看到的吗?
刘家的案子,不涉家财,不涉人命,那且不如就由刘张氏当堂立书一封,为其夫守节。若有一日,刘张氏想要再嫁,那便连同刘傲及家财,尽数返还刘家。
“刘张氏为你兄长守节,抚育独子,实乃大善。”
“且不违你与亡兄之情,亦延续刘家香火,你服是不服?”
服气,当然服气!刘放本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