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太孙朱雄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十二章 前哨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就是这种火炮,一战为大明鼎定江南,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与“元大德二年制”形制差不多,重达一千一百斤的碗口炮,数量是不少,兵部此次都配给了晋、燕二王。

  “除此之外,还有一支仿照-元将-达礼麻识理“火铳什伍相联”的三千人火铳队,越占我军兵力总和的一成。”

  “威力虽然不及盏口炮,但也算聊胜于无。”

  徐允恭的话里,带着情绪。可晋燕二王是北伐的主力,秦军只是偏师,配给他们也属正常。在这方面,没什么好争的。

  但这洪武大铁炮,朱雄英心里却大为震撼,这他妈不就是迫击炮吗?敢情迫击炮,是咱中国人发明的。

  照着徐允恭的意思,火炮、火铳、投石机,明军都比扩廓峪强太多了,只要朱雄英,耿炳文一声令下,即可发动进攻。

  纵然,他占尽了地利,地形险峻,易守难攻,但也不过是一时之利。扩廓峪的兵力有限,根本经受不住几轮进攻。

  此刻的徐允恭已经摩拳擦掌了,伯也台部是他爹心中遗憾,今儿他就要请令为前部,完成他爹的遗愿。

  “你大爷的,凭什么你当前锋!徐允恭,你休想跟老子抢头功。”

  常森推开左右的侍卫,踉跄两步,跪在地上请令。请虞王、大将军,给他一次正名的机会。让全军的将校看看,常十万的儿子还有血性!

  当然,常森这要求,可有点逞强!几天前,他挨了三十军棍,伤口才结痂,现在就挥戈上阵,怎么比得过蓄势待发、经验丰富的徐允恭么?

  朱雄英明白,他的这位小舅父,外面看似嬉笑怒骂,内则心思细腻之人。作为常遇春的儿子,却活成了个跟班,处处受外甥的庇佑,让他很是失落。

  洪武十八年,诸王、功臣子弟随御驾行猎,朱雄英猎得了一头麋鹿。皇帝赞曰:群雄逐鹿,唯吾孙得之。

  可别人不知道的是,那只麋鹿本应该是常森的猎物,只不过他是虞王的属臣,应该为外甥张目,故而放下了弓箭。

  从那一天开
第四十二章 前哨(2/3).继续阅读
《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