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一学就会,一用就废
”
“犯罪了,前面苏教授说的那么清楚了,知道别人领证了,还要跟人家领证,那肯定是犯罪。”
“……”
这次大家的观点差不多一致。
几乎大部分人都觉得原配犯罪了。
甚至就连一些现场的法律方面有研究的人,也都这样认为,对于这个世界有限的法律知识而言,苏浩所举的这个例子,对于他们来说,真的太刁钻了,也太含糊了。
根据如今他们所了解的,一些人也觉得原配犯罪这个观点比较站得住脚一些。
而一些人觉得不犯罪,毕竟两人想结婚了,这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虽然没有领证来保护他们的婚姻,但是他们事实婚姻在先。
正当大家都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苏浩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们觉得呢?张三和董事长的女儿领了证,但是这个原配明知道张三跟别人领了证,还依然要和张三领证,她这个证是在董事长女儿之后领的证啊,好像从形式上来看,是构成重婚罪的。”
众人听到这里都纷纷点头。
这点大家都挺明白了,毕竟两个例子至少从方方面面是类似的,即便打击不太能理解法律方面的一些概念性的东西。
但是对比着第一个例子,来分析现在这个情况,如此这般照猫画虎的操作,他们还是能够理解的。
正当大家都绝对,这个原配是犯了重婚罪的时候,苏浩说道:
“但是,有一点大家可能不是很清楚,那就是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大家觉得原配要打击吗?原配没有必要打击,但是对于张三要不要打击?那必须打击。
当然,法律不可能治理所有的问题,现在就有很多人规避法律,比如前面张三的例子,同时去十多个,但是不跟其中任何一个领证,那这确实不构成重婚罪,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
在这个时候,我们可能已经不仅仅的思考的是法律问题了,而是要思考一下,什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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