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建军(四)
枪营为例,每场战斗结束之后,按照十人小队为单位计算军功,即一个十人小队所缴获的总战功再除以每个小队的人数,便是一个队员所获取的战功,威枪营杀敌总数排名前三名的小队正副队长则会额外获得赏赐。这样的话,可以极大提高威枪营各个小队的战斗力与凝聚力,因为威枪营能够杀敌立功,主要就是靠得团队配合与团结。
至于神射营,由于其作战一般都是远程射杀敌军,除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有近身作战的机会。因此,每场战斗结束后,以每一个神射营队员在战斗中发射的弹丸数量在乘以他平时的命中率,最后所得出来的,便是其战功的数量。当然,若是射中敌军头目,只要有队长或者其他队员作证,也会另加封赏。所以说,神射营的队员要是想多拿军功和赏银,平时就必须要勤加练习,以提高自己在考核时的命中率。
而飞骑营的计功方式却有些特殊,因为他们本身特殊的侦察兵性质,经常要长途奔袭、深入敌后刺探情报。因此,若是单兵作战或者两三人作战时,则其所获得的战功归本人所有;若是小队或者整个飞骑营共同作战,则仍按照小队成员平分战功的方式分发战功。当然,若是在战场上有突出表现,比如说生擒敌酋、打探到重要情报,经队长、统领核验之后,也会给予相应的奖励。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李伏成只能尽力做到相对公平。
至于抚恤制度,李伏成也做出规定,目前来说,凡是红旗军战死的士卒,小队队长一次性给予其家属抚恤金十五两,普通一兵则给其家属抚恤金十二两,;若是因为做出突出贡献而牺牲,比如说因留下断后掩护大部队撤退而牺牲,则再在这个基础上根据表现另行封赏;除此之外,其亲属还可享受三年免税免租,日常农忙时红旗军也会派专人前去帮忙。
除了这些奖赏制度以外,惩罚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
乱世用重典,李伏成规定,无论是训练还是作战时,凡是不听长官号令或者畏敌不前者,皆责罚三十军棍,若日后不思悔改再犯,则直接将其全家逐出红旗堡;若有人在生活中依仗武力欺凌无辜百姓(无论百姓是堡内还是堡外的)、侮辱妇女的,轻者打三十军棍逐出红旗堡,重者直接斩首;在战斗后若没有及时将战利品上缴者,初犯打三十军棍另罚款十两,连犯三次者直接斩首;至于那些在战斗中不幸被俘者,李伏成也下令,只要不主动投降,李伏成会全力救援,就算最后不幸被杀害,也仍旧以烈士身份获得赏赐,若主动投敌者,则将其家眷尽数从堡内逐出。
“诸位红旗军的弟兄们,你们准备好用手中的武器还天底下的乡亲们一个太平盛世了吗?”
李伏成威风凛凛地走上点将台,厉声说道。
“准备好了!”
一百六十三名红旗军青壮挥舞手中兵器齐声呐喊,虽人数不过百人,但这杀气腾腾的气势却可直冲天地!
“为了天下受苦的百姓,你们可愿去死吗?”
“为天下受苦百姓,吾等愿死、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