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5-31章 舒参 • 叁(下)
还望楚君休生此念。”
“是么?”熊徇不置可否,转身来问舒参,“舒元帅,我听你曾说过,早先羌人、夷人便是如此,以幼子继承君位,可有此事?”
舒参起身道:“然也,此乃‘幼子守灶’之制度也,在游牧部落中倒是常见。”
熊徇故意拉长声调:“哦,愿闻其详?”
舒参道:“古之羌人、夷人以渔、猎为生,常常面临危险。故而族长、家长会先让成年的长子分走部分家产,使之另起炉灶。其后,次子、三子成年后亦复如是。而最终,未被分走的家产统统由幼子继承,这便是‘幼子守灶’。”
熊徇道:“难怪,蜀人身上流淌着羌人的血统,自然继承了这种制度。”
方兴闻言,只是微微摇头,将眼前的浊酒一饮而尽,再无议论。
不过熊徇却还有意继续发挥,他把矛头转向了大周的另一个国本——分封制。
熊徇道:“方大夫,依我愚见,大周之分封制也该走到尽头了罢?”
方兴瞪大了眼睛,不知熊徇此话何意。
熊徇继续道:“大周崇尚分封,可如今数次分封之后,王畿已然越分越小。周天子虽然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挂在嘴边,可如今诸侯国得了土地以后又如何肯突出,已成一句空话。
“诸侯国亦然,他们的国土也要封给各自子嗣、公卿,这样,诸侯国的土地也早晚被其贵族分完,而贵族也有小宗、家臣,亦会把各自土地分完。长此以往,国君指挥不动贵胄,贵胄指挥不动公卿,公卿指挥不动家臣。那还不如同一盘散沙,最后分崩离析吗?”
此言刺中分封制的弊端,鞭辟入里,方兴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这倒是很出乎舒参的意外,分封制的问题并非大周独有,徐国有,楚国亦有。难道说,熊徇找到了破解此难题的秘方来了?
熊徇提出的分封制之弊病,舒参何尝没深入思考过。
想当初,周武王和周公旦提出分封制之时,恰恰是当时最先进的制度。
夏朝统治各异姓氏族、商朝统治天下方国,夏王、商王虽有天下“共主”之名,但实际上却对各路诸侯鞭长莫及。夏朝亡于商汤、殷商亡于西伯,皆是诸侯尾大不掉之故。
故而,周武王联合了三百路诸侯灭商之时,何尝不知这些诸侯早晚也会反过来灭亡大周?故而,周公旦这才想出“分封”的办法,将同姓宗亲裂土封侯,以钳制异姓诸侯的势力。
与此同时,分封制也是一石二鸟的好国策——
商朝灭亡太过迅速,以至于位于朝歌的王权中枢毁灭之后,各地方割据的殷商残余势力却实力强大,元气未伤。此时,大周人口不到商朝十分之一,军队更是无法与之匹敌,刚打下来的江山,如何守住?
这时候,周公旦想出了分封制的妙招,为武王麾下的诸弟(周文王虽无百子那么夸张,但周武王得到分封的弟弟就有十来人)、姬姓宗亲、功臣们画出大饼,给他们分封一块还在殷商余孽手中的土地,让他们想办法将其据为己有。
就这样,在巨大的诱惑力面前,大周王朝新获分封的无土“诸侯”们迸发出了强悍的战斗力,将商朝残余势力化整为零、各个击破,将受封的土地据为己有。
于是,周公旦夺取了殷商故都奄城,改为曲阜,建立鲁国;召公奭夺取燕京之地,建立燕国;姜太公吕尚夺取殷商重镇薄姑,改为临淄,建立齐国;其余曹国、晋国、卫国、邢国、蔡国等,皆是如此。
如今,大周的版图比商朝时扩大两倍有余,比之夏朝更是十倍之多,此皆是分封制之功劳也。
但熊徇说得对,分封制在大周初期时风光无限,往后就不会出问题么?
答案是肯定的。
随着大周由盛转衰,分封制的缺陷越来越明显。
说到底,这是一个分与合的问题。
大周初年,百废俱兴,有的是尚未收服的土地,因此派出新诸侯以获取大片土地,将殷商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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