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7章 戚夫人锒铛下狱
(本章二合一)
3、元明清三代,君臣之间为主奴关系
元明清三代,大臣的地位和处境与宋前不可同日而语。蒙古族建立的元朝和满族建立的清朝,对于汉臣汉人低看一等。元朝的“四等人制”,依次把国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汉人和南人(多为原宋朝的汉族)四个等级,天生的先低人一等。
宋朝优待士大夫,前所未有;明朝羞辱士大夫,同样前所未有。嘉靖三年(1524),因为大礼议之争,134名谏言的大臣被集体廷杖,血溅玉阶,肉飞金殿,16人当场被打死。与宋代的直言大臣群体相比,明朝的海瑞是孤独的;与包拯敢拉着皇帝的龙袍争辩相比,海瑞是抬着棺材给嘉靖皇帝上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
到了清朝,清廷高喊着满汉一家,实际上还是隔着一层皮。在清朝皇帝眼里,只有“奴才”才是最可信的,而能称为“奴才”的,只有满臣和汉将才又资格。汉臣则是比“奴才”低一级的打工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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