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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我带着三个拖油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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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林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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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

  真是石破天惊!新社会新民主,居然发生强娶这样恶劣的事,真是没有王法了。

  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

  林沫下乡的村子,离大韩家村有三十里地,叫光明大队。她是74年下乡的,她与哥哥姐姐唯一不同的是,她当时是否下乡是有主动权,因为那时侯妈妈已经和姓傅的结婚了,因为有这层关系,她完全可以不下乡。但是她对妈妈和那个人明铺暗盖的行为是反感的,所以才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下乡。

  她们这批知青是分散安置的,娇气的城市娃没人待见,这不是传闻不是偏见,前面的下乡的人就是例子。分到光明大队的是林沫和另一个姓于的男知青,而这位于知青不仅是她的学哥,也是她的男朋友。而促使她下定决心下乡的,除了母亲的原因,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他。

  没有亲人在一起的日子,从事枯燥繁重的体力劳动的日子,一对恋人抱团取暖,累并快乐着。两人憧憬着总有一天要回到学校,或者招工当工人,再一步步走进婚姻,结婚生子。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一年一年无望的等待,渐渐地磨灭了他们的热情,变得无比的现实,最早的知青已经下乡十年了,有些人选择和当地人结婚生子,也有人在招工名额上动手脚,无所不用其极。

  终于有一天,恋人于知青给了林沫致命一击,这个男人在自己婚礼即将举行的头两天,才和林沫摊牌。当然他的理由是“无奈”和“万分不舍”的,这个男人痛哭流涕,一再解释他只是想要那个回城名额,并不喜欢那个姑娘,真正爱的人还是她。

  姑娘的爹是大队长,姑娘的叔叔是公社办公室的秘书,她能搞到名额,只要和她结婚。

  就这样,林沫被甩了。

  经过近两年的消磨,林沫也渐渐地把于知青从心中剔除,习惯了农村高强度的劳动。于知青的老婆听说也怀孕,整天恃子撒娇,但于知青的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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