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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要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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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理想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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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凭什么!

  英勇的维克托里奥,带着它忠心耿耿的反抗军,平生最辉煌的战绩就是端掉了拉雷多的一个白人警察局,可是这只丑斑鸠,凭什么能干掉一个白人步兵连?

  火鸡岭发生的那一场战斗,细节并不为外人所知。

  河狸从各方收集到的信息,最后只是指向乔治中尉被一条狗吸引,最后被引诱进了斑鸠的埋伏圈。

  对了,那条狗名叫‘阿巴’。

  河狸觉得这简直是全天下最荒谬的事情!

  难道斑鸠靠着一条狗就打败了乔治中尉的一个步兵连?

  也就在这时候,河狸产生了让洛岑去拉拢斑鸠的想法。

  在给洛岑的书信中他写得清清楚楚:

  “……不管怎么样,斑鸠现在已经算是站稳脚跟了。洛岑,现在到了你为反抗军牺牲的时候了……”

  “……去吧,去嫁给斑鸠!哪怕他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是个喜欢生吃活人心脏的恶魔,是个对女人完全不感兴趣的变态,是个喜欢当自己的性命当做骰子的赌徒……去嫁给他!”

  “……你要用你的身体,去换取让他对维克托的支持!反抗军的存亡,就系于你的一念之间了,洛岑!为了奇亨特人的伟大事业,你必须勇敢的奉献出你自己,一如我们所正在做的那样!”

  河狸自以为自己干出了一件非常划算的买卖,用一个女子就为反抗军争取到了强大的支持!

  可是,这个天杀的斑鸠,他要过了洛岑,却根本就没有去救维克托!

  在绿石村北面三百里处见到斑鸠的那一刻,是河狸一生中最绝望的时候——斑鸠,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救维克托!

  心灰意冷的河狸,只好骑着自己的瘦马,只身西去。

  不管别的人怎么做,他河狸一定要去救!

  哪怕只有他一个人,他也要去救!

  不是为了什么胜利,就是心中憋着一口气:反抗军的首领,他不该在众叛亲离中死去!

  去TM的胜利吧!

  胜利就是个狗娘养的bich!她只喜欢那些不着调的、没责任心的、毫无廉耻还嚣张猖狂的混蛋!

  去TM的斑鸠!

  去TM的印第安人!

  去TM的整个世界!

  那时候的河狸,形单影只地走向西边的沙漠之中。如果当时他的手中有一个按下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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