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晋国制度
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
尚书省是晋国最高的行政机构
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其中官位虽然相当,但也有上三部,下三部一说
吏,兵,户为上三部
工,刑,礼为下三部
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为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
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官称为使者;少府、将作、军器监的长官都称为监。
国子监即成为了晋国读书人的最高学府,凡能进入国子监者都是人中翘楚。
一台则是御史台
负责监督各级行政机构对国家政令的实施,以及对违犯朝廷法纪和律令的官吏进行纠举和弹劾,即
“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
而地方的官职没有多大的改变依然是州县制度管理。
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官,称为上佐官,他们没有职权,朝廷往往以其品高俸厚安置闲散官员。
但是如果刺史缺员,上佐官可以代理州事。刺史之下还有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兵、司田等曹参军,负责处理各方面的政务,由录事参军事统领。这些官称为判司,具有实权。
而县的长官统称县令,其下有佐助之官县丞,有分判众曹、催征租赋的县尉,有掌管文书簿计的主簿等官。
这便是此次由严澄负责主持的三省六部制度
接下来便是科举制度
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
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
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
生徒是在国子监、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乡贡则是通过县试、州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