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盗墓贼吴顺
“你害怕绑架,害怕他们因为你的父亲,而对你下手。但是,这并不是你反感这个职业的原因。”
“……或许,你说的很对。”
“所以,天晴大酒店。”
“好……”
盗墓,是进入他人坟墓,作出不问自取的行为。这样的社会文化现象,自古就没停止过。从考古资料可以看出这种墓葬破坏现象仍然遗存到现今。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
盗墓贼又称摸金校尉,长沙话称土夫子。以盗窃古人墓葬中的财宝为职业的人。古往今来,各朝各代都有。他们一般白天抓兔踩点晚上偷文物。
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仗地大干。
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阳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
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